
岭南地区位于国家南部边陲,自古“蛮夷”混杂,与中原风俗迥异。关于“岭南”,现今主要指广东省一带,但在唐代,岭南所包含的范围极为广阔,指的是五岭以南至南海,包括今广东、广西、海南以及越南北部在内的广大地区。唐朝中央政府对岭南地区实施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以增强控制、促进其经济发展。对于唐王朝岭南地区治理措施的研究,可参阅的史料文献较多,包括史书记载、碑刻碑文、出土文物等,但是涉及岭南地区相关奏议的研究却比较少。目前学术界对于唐代奏议文分析集中在形态、职能方面,特别是对于中央系统运行这方面,对于奏议文所体现出的区域历史,尤其是本文提到的岭南区域历史的分析论述较少。奏议作为古代文章之大宗,本身就可以反映当时历史部分面貌。因此,本文以有关岭南的奏议为中心,试从奏议中分析唐中央在岭南地区的民族及社会治理。
一、唐代岭南相关奏议概况
有关唐代奏议文,《旧唐书》《新唐书》等史书中保留了部分史料。但《旧唐书》中很多奏议只有正文或者只部分节选,并无篇名,不方便查阅与分类。而《新唐书》的列传部分由宋祁编写,由于他提倡古文厌恶骈体文,因此相关唐代诏令和奏议遭到宋祁大量删减,损失了许多有价值的史料。《全唐文》中保存了大量奏议,篇名完整,比较方便查找,足以作为正史资料的补充。因此本文奏议篇目基本参照《全唐文》,同时内容依据《旧唐书》、唐人文集等其他史料。
《全唐文》中收录了约60篇关于岭南地区的奏议。最早关于岭南地区的奏议是龙朔年间(661—663)王勃上书的奏议,提到唐中央授平原公为广州都督,并且提到其在任时治理有方,促进广州地区社会稳定。时间记载最晚的是大中年间(847—859)李商隐被桂管观察使郑亚辟为幕僚时,为郑亚代写的一系列奏议。从龙朔年间至大中年间时间跨度约两百年,与岭南相关奏议约为60篇,在这些奏议中记录了岭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民族等多方面的情况,如对唐中央及地方官员岭南的治理政策、岭南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等,这些奏议为研究该时期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史料支撑。
对于有关岭南地区的奏议,可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首先从奏议作者角度看,岭南地区不同任职的长官自己所上书的奏议不同,且在奏议中对岭南的关注度和涉及程度也会有所不同。根据《全唐文》篇目整理统计得出岭南地区共有16位长官上书奏议,分别来自岭南的五府即广管、邕管、容管、桂管、安南。其中上书奏议最多的来自广管,分别有岭南五府经略使宋璟、岭南采访处置使李朝隐,岭南节度使郑絪、孔戣、萧仿、崔植、卢钧、王茂元,还有广管下辖的潮州刺史韩愈;邕管下辖的柳州刺史柳宗元,容管则有容管经略使元结、戴叔伦等,桂管则有桂管观察使郑亚、马总,安南则有静海军节度使高骈。上述长官在奏议中对岭南的涉及程度有所不同,部分长官上书的奏议非常多,但对岭南的提及十分少,例如宋璟、高骈等。再如潮州刺史韩愈上书51篇、柳州刺史柳宗元上书77篇,但是大部分奏议是代替他人所写,因此其所上奏议中的陈述,并不代表其本人的观点。
其次,从内容角度看,不同的奏议对岭南地区的历史情况侧重点有所不同。如涉及岭南地区经济方面的奏议有:陆贽上书的《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王虔休上书的《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表图》等。涉及岭南地区少数民族问题的奏议有柳宗元所作的《代裴中丞谢讨黄少卿贼表》《为裴中丞举人自代伐黄贼表》等。还有部分奏议是岭南地区某州长官上书的谢上表,用以感谢皇帝表达感激之情,如常衮上书《潮州刺史谢上表》、吕温上书《代郑南海谢上表》等。除谢上表,还有关于岭南地区长官本身的奏议,即奏议中可见对岭南地区长官的描述,在该类型奏议中通过对岭南长官记载的分析也可窥见岭南地区的吏治情况。如李商隐上书的《为尚书渤海公举人自代状》中提到,岭南节度使崔龟从“隐之清洁,无愧于投香”。吕温上书的《代李侍郎贺德政表》中提到潮州刺史李璿“放纵私监,耗散公利”,请求圣上将他免职。
最后,从数量和奏议类型看,在与岭南相关奏议中:表、状类的奏议四十多篇,占比最大,除表、状类还有图、奏等类型。关于奏议文类型,其实经过先秦、两汉至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奏议文到隋唐时期已经形成一种比较规范的上行文类。有关唐代奏议,《唐六典》曾详细论述:“凡下之通于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六曰状,皆审、署、申复,而施行焉。”注曰:“章奏制度,自汉已后,多相因循。隋令有奏抄、奏弹、露布等,皇朝因之。其驳议、表状等,至今常行。”这段史料说明这种章奏制度自汉代后,被后续朝代继承。到隋朝有奏抄、奏弹等类别,唐王朝与隋朝的奏议类别相似,都有了固定的模式和章法。唐代奏议的主要类别有:章、表、奏……上书等,这几种类型用法均有细微不同,但彼此之间划分并没有十分严格的界限,可以相互之间并用,组成奏章、表疏、表状等。
在《全唐文》所收集的篇目中,奏议类作品占据很大比例。但是,有关唐代岭南地区的相关奏议却仅有数十篇,占比极低。根据相关文献推测,可能与当地政治、地理、文化风俗有关。首先考虑政治地理因素,岭南地处“五岭之南,涨海之北,三代以前,是为荒服”,距离唐代中央极远。正如郦道元《水经注》称:“五岭者,天地以隔内外……非复行路之迳阻,信幽荒之冥域者矣。”日野开三郎也曾提到唐中央对遥远的岭南地区行政管理渗透十分微弱。可能正是因为距离原因相关文书较少。其次是气候因素,岭南地区大部分处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地区,气候炎热潮湿,毒瘴肆虐,《全唐诗》中保存了许多有关岭南气候的诗歌。如张说曾写诗称“南海风潮壮,西江瘴病多”。在这种潮湿的气候下,书籍文书极易腐烂,很难保存。最后是岭南地区社会风气原因,唐代的诗文中岭南地区是一个“蛮夷”遍地、落后未开化的世界。如《南海晚望》中形容岭南地区“风恶巨鱼出,山昏群獠归”;皇甫曾《送徐大夫赴南海》中提到“城隅见岛夷”。岭南地区的语言与文化和中原地区差异极大,贾岛称“蛮国人多富,炎方语不同”。唐中央对于大部分“蛮夷”居住地实行羁縻统治即以夷治夷,由于语言不同,社会文化不同,来自岭南的奏议也就十分之少了。
总体上,《全唐文》中与岭南地区相关奏议数量虽较少,但是奏议中所蕴含的历史背景、社会状况等史料却十分丰富,通过仔细研读相关奏议可以窥见岭南地区社会面貌以及唐代在岭南地区相关治理措施。
二、奏议所见岭南民族治理
有唐一代,中央政府对于岭南地区的经略和开发力度远远超过前朝,特别是对岭南民族地区的治理最为突出。奏议中可见唐王朝对岭南地区的蛮族、獠族等少数民族的作战、招抚与治理等措施,这些措施不仅促进当时社会稳定与发展,也对后世岭南的发展及后世王朝治理岭南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于岭南地区的“蛮夷”,史书记载最早出现在《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外蛮人张游率种人慕化内属,封为归里君”,交趾征侧、征贰姐妹起义时,“九真、日南、合浦蛮里皆应之”。根据上述史料可以看出东汉以后,岭南地区就已经分布着较多的俚獠,也曾爆发起义。隋朝时,根据《隋书》记载“南越俚帅冼夫人……谕诸俚獠,所至皆降”,隋王朝授予冼夫人和其他首领官职作为统治岭南地区的主要力量。唐朝如同隋代一样,授予蛮族首领各种官职,采取以安抚为主的羁縻政策。另外还在岭南设置了经制州、都督府、都护府等不同的管理方式,将大量“溪洞”地区的少数民族纳入王朝国家统治体系中。但是唐中叶后,朝政日益腐败,岭南当地长官“德不能绥怀,威不能临制”,再加上“夷性易动而难安,劫州县复私雠,贪小利不为大患”,多地俚獠发生反抗,最具代表的就是西原黄洞蛮。
西原蛮分布在广管与容管之南,邕管与桂管西方,地接南诏,其豪族长官世袭罔替。西原蛮常发生叛乱,至德初年(756—757)首领黄乾耀带领蛮族叛乱,攻桂管十八州,至乾元初(758—759)才投降。不久后重新割据,建中元年(780)才降。贞元十年(794),黄洞首领黄少卿反叛,攻邕管,围经略使孙公器。经略使请发岭南军队讨击叛贼,德宗不许,致使叛贼前后攻陷十三州,后任命唐州刺史阳旻为经略使才破贼收复失地。元和年间(806—820),又有黄少度、黄昌瓘割据叛乱,邕管经略使韦悦破走之,取宾、峦二州。元和十二年(817)黄少度带领叛贼攻打岩州,桂管观察使裴行立“轻其军弱,首请发兵尽诛叛者,侥幸有功”,裴行立带兵出击蛮贼“妄奏斩获二万,罔天子为解。自是邕、容两道杀伤疾疫死者十八以上。”
对于裴行立讨伐蛮贼这一事件,《新唐书》记载他面对蛮贼叛乱却“轻其军弱”,出击蛮贼后“妄奏斩获二万,罔天子为解”,造成邕、容管死伤无数。《旧唐书》也记载:“时桂管经略使阳旻、桂仲武、裴行立等骚动生蛮,以求功伐,遂至岭表累岁用兵”。《旧唐书》裴行立本传记载:“(裴行立)徙桂管观察使,黄家洞贼叛,行立讨平之……锐于立功,为时所誉”。《全唐文》中收录了裴行立与西原黄洞蛮作战相关的奏议,主要是柳宗元代桂管观察使裴行立所写。
元和十四年(819),唐中央诏桂管观察使裴行立讨黄洞蛮黄少卿,柳宗元代裴行立上书《代裴中丞谢讨黄少卿贼表》,文中先是夸赞皇帝“威武载扬”,后提到观察使裴行立“亲列颜行,蹑伏波之旧规,乘下濑之故事,尽瘁事国……”最后表示了裴行立讨伐黄洞蛮的决心。《为裴中丞伐黄贼转牒》提到“行立与容管经略使阳旻欲徼幸立功,争请讨之”,皇帝允许他们讨伐。在《为裴中丞奏邕管黄家贼事宜状》中,提到蛮贼“已退散,各归洞穴讫……非足为患”。另外柳宗元还代裴行立上书《为裴中丞举人自代伐黄贼表》提道:“今黄贼尚据荒陬,犬巢未覆,傥以某代某之任,必能扫荡氛祲,廓清海滨。”
但是后来容管经略使阳旻、桂管观察使裴行立被黄少卿带领的蛮族先后击杀。长庆三年(823),起义军逼迫邕州城下,甚至席卷广西南部、广东西部大部分地区。后来朝廷对起义军进行分化招抚,起义军于大和八年(834)最终失败。西原黄洞蛮与唐王朝斗争近百年,席卷岭南广大地区,虽然最终失败,但仍给唐王朝在岭南统治造成了沉重打击。
隶属于广管的琼州境内常遭遇山洞反贼的叛乱,岭南节度使李复“累遣使喻之”“晓于政道”后贞元五年(789)十月上书《收复琼州表》,提到“乾封年间,山洞草贼反叛,遂兹沦陷,至今一百余年”。李复派姜孟京、崖州刺史张少逸合力讨伐山洞反贼,收复旧城,并且“令降人权立城相保,以琼州控压贼洞”。因此,节度使李复提出将琼州升格为下都督府“以绥抚之、晓于政道”。唐中央后来批准琼州升格为下都督,“领县五,户六百四十九……与崖州同在大海中也。”除上述提到将琼州升格为下都督府且“移镇军在此”,李复还推动建造军事设施,“令降人开剪荆榛,建立城栅,屯集官军”。另外,李复任广州刺史、岭南节度观察使时,恰逢安南经略使高正平、张应卒于官,他们的部下僚佐李元度和胡怀义“黩乱州县,奸赃狼藉”。节度使李复诱降、杖杀胡怀义,上奏将李元度流放荒裔。后“教民作陶瓦,镌谕蛮獠”。百姓在他的帮助劝导下,把茅屋变成瓦舍,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上述奏议中体现出唐朝对岭南的治理不仅只为了巩固边疆,还涉及区域经济的开发和社会稳定。唐中央通过对岭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治理,对该地区的控制加强,减少了民族冲突,为后来岭南的社会治理与经济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三、奏议所见岭南社会管理
对于岭南地区的社会管理,唐中央既注重行政管理,又重视经济发展、文化推广。通过有效的治理机制,岭南地区社会经济逐渐稳定,尤其是对外贸易逐渐繁荣发展。
首先,奏议所见政治方面的治理主要涉及岭南地区官员的俸禄与选举。下文以岭南节度使卢钧和孔戣的奏议为例进行分析。
首先,有关岭南地方官员俸禄的奏议。孔戣于元和十二年至十五年(817—820)担任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孔戣在元和年间曾上书一封《奏加岭南州县官课料钱状》。他首先讲述增加岭南州县官课料钱的原因,即在“星布海壖、云绝荒外”的岭南,蛮族夷獠与汉人杂居,推行政务、征收租税十分困难。加上当地的刺史县令却皆非正员,并且“使司相承,一例差摄”。在这种双重困难下,不仅忠贞清廉的官员不愿来岭南就任,而且还会加重贪官污吏的腐败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孔戣作为节度使提出增“加州县长官课料钱,并不破上供钱物”。孔戣提出的方法对于改善岭南地区的吏治有着积极作用。在他的治理下,当时广州地区秩序稳定、河清海晏。韩愈在潮州任职时,曾多次作诗赞美节度使孔戣。《旧唐书》本传中也称孔戣为人刚正、清正廉洁。当时桂管经略使杨旻、桂仲武、裴行立等人“骚动生蛮,以求功伐,遂至岭表累岁用兵”,只有孔戣以“清俭为理,不务邀功”。
岭南节度使卢钧,开成元年至五年(836—840)任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他在开成二年十一月上书《岭南官吏请停吏部注拟奏》。这封奏议与岭南的南选制度有关。关于“南选”,《唐六典》卷二提道:“其岭南、黔中三年一置补选使,号曰南选。”唐代为适应南方地区特别是岭南地区的社会实际设置了有别于北方的南选制度,这种制度与京师的铨选相比较更具有区域特色。南选制度的设立,旨在应对唐代初期以后,岭南、黔中等地区委托当地都督府选拔土著首领担任官职所带来的弊端。这一制度在清理吏治、提升官员素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当地选拔人才,这些官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当地风俗民情,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当地管理和社会稳定。更为关键的是,南选制度为南方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更多的仕途机会,使得南选地区“颇习文儒”者“有词藻可称者”与日俱增,从而推动了南方地区社会的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在奏议中卢钧先是提到岭南地区的选官制度与北方不同,岭南地区有中央设置的南选制度。如今“岭中往日之弊是南选,今日之弊是北选”。又提到每年吏部选授官员因为岭南地区“道遐远,瘴疠交侵”,在岭南这种荒远又不适宜人类居住的烟瘴之地,官员如果“家事任持、身名真实”,是不会愿意来岭南任职的。更何况岭南俸禄微薄,这种情况下不仅会导致官员不愿意前往岭南为官,更容易招致那些下司贫弱或者政事无能之流。因此,节度使卢钧上书提出潮州选拔官吏应“特循往例,不令吏部注拟且委本道求才”。如果官吏任职清廉、执政有方,可使观察使上奏途正式授予官职。对于卢钧的奏议,朝廷批准执行。
其次,奏议所见经济方面的治理主要涉及岭南地区的对外贸易,以王虔休的奏议为例进行分析。
唐代前期,国内政治开明,政局相对稳定,社会经济得到恢复与发展,尤其是唐中央奉行对外开放的方针,推动中外交往。岭南地区的对外贸易尤其是海上贸易蓬勃兴起。贞观初年,“远方诸国来朝贡者甚众”。开元年间“海外诸国,日以通商”“每岁有昆仑舶以珍物与中国交市”。为管理对外贸易,开元二年(714)设置市舶使,向前来贸易的船只征收关税,代表朝廷采购舶来品,并且对市舶贸易进行监督和管理。关于市舶使,王虔休上书的《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表图》中提到“波斯古逻本国二舶,顺风而至……宝舶荐臻,倍于恒数”。市舶使奉中央命令对这些货物临时存储,除需要上供的货物之外,其余都允许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出现“列肆而市,交通夷夏,富庶于人”的场景。来岭南地区贸易的除近海域的几个国家,还有远方的波斯等国,可知岭南地区贸易繁荣。“除供进备物之外,并任番商,列肆而市”对应了市舶使的职责,代表朝廷采购舶来品之后便允许其自主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岭南地区对外贸易迅速发展。
岭南地区有“蛮舶之利,珍货辐辏”之称,是唐代国际贸易的窗口,大量的奇珍异货在这里上岸。朝廷派到这里的主管官员、使者都获利巨多,因此在这里做官很容易致富。朝廷上下也因此有人同这里的地方官员结成了密切的利益关系。市舶使作为征收关税、代表朝廷采购舶外国商品的使者,面临着种种利益的考验。《旧唐书》称“旧帅作法兴利以致富,凡为南海者,靡不捆载而还”。
清廉者以卢钧、周庆立为代表。岭南节度使卢钧性格宽仁、为政廉洁。他在任时“请监军领市舶使”,自己并不干预南海市舶使的职务,执政期间清正廉洁、为官仁爱。官期到任后,“华蛮数千人诣阙请立生祠,铭功颂德。”先天二年(713),右威卫中郞将周庆立担任安南市舶使时,与波斯僧“广造奇巧,将以进内”,得到皇帝嘉赏。但是,除清正廉洁的官员也有贪赃枉法之人,如宝应二年(763)十二月,宦官市舶使吕太一“逐广南节度使张休,纵下大掠广州”,给广州社会经济造成沉重灾难。
总体上,唐中央设置市舶使进行管理,促进了岭南地区尤其是广州的经济发展,对于维持社会秩序稳定、促进区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唐代岭南地区在海上丝绸之路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对中外交流产生了深远影响。岭南地区,特别是广州,成为重要的海上贸易港口。
奏议中体现出社会方面的治理主要集中于对岭南少数民族的教化。尽管唐中叶以后岭南的经济,尤其是珠江流域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甚至已经超过了北方某些地区,但儒家礼乐文明在这些地区影响甚微,其仍被中原人民视为荒蛮之地。如唐高宗将萧龄之贬到岭南的诏文记载:“宜免腰领之诛,投身瘴疠之地,可除名配流岭南远处”。唐懿宗时流放杨收于州,制书中用“俾投荒裔”形容岭南地区。据敦煌文书《革岭南风俗敕》云:“敕:岭南土人任都督、刺史者,所有辞讼别立案判官。省司补人,竟无几案。百姓市易,俗既用银,村洞之中,买卖无秤,乃将石大小,类银轻重。所有忿争,不经州县,结集朋党,假作刀排,以相攻击,名为打戾;并娶妇必先强缚,然后送财;若有身亡,其妻无子,即斥还本族,仍征聘财;或同族为婚,成后改姓:并委州县长官渐加劝导,令其变革”。革岭南风俗敕文可以体现出当时岭南经济文化与中原地区文化、经济等差异较大,朝廷颁布此敕文的目的就是敦促地方官员推动岭南向中原文化的转化。
容管经略使韦丹是岭南地方官员对于该地区进行教化的例证。容州刺史韦丹教民耕种、兴办学校,传播中原文化。贞元(785—804)末年“为容州刺史。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民贫自鬻者,赎归之,禁吏不得掠为隶。始城州,周十三里,屯田二十四所,教种茶、麦,仁化大行”。杜牧《唐故江西观察使武阳公韦公遗爱碑》云:“改容州经略使,筑州城环十三里,因悉城管内十三州,教种茶麦,多开屯田,黄贼畏服”。
除容管经略使之外,岭南节度使卢钧也对该地区人民进行教化与帮扶。贞元时期,“衣冠得罪流放岭表者,因而物故,子孙贫悴,虽遇赦不能自还。”面对这种情况,卢钧对待遗留在岭南境内的人,减半他们的供奉,帮助他们谋取营生。若家庭有疾病死丧,卢钧为他们提供医药与殡殓,遇到“孤儿稚女,则为之婚嫁”。一开始,岭南土人与蛮獠杂居,婚娶也是互通的,但是部分官吏阻挠,引诱蛮族与土人作乱。卢钧到任时宣布法律:“俾华蛮异处,婚娶不通,蛮人不得立田宅。”在这之后,蛮族与土人相安无事,社会稳定。岭南地区数百家山岳人民均“服其德义,令不严而人化。”后来卢钧离任时,数千蛮族和土人为他请旨设立生祠,为他歌功颂德。
除上述措施外,地方长官还禁止岭南地区的奴隶买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岭南区域奴隶买卖在隋唐掠夺人口之风兴盛,《隋书》记载“岭外诸酋,因生口、翡翠……雄于乡曲者”;《新唐书》中记载“鬻口为货。掠人为奴”。这种状况给社会造成严重不安。因此革除岭南掠夺奴隶之风十分重要。除韦丹外,还有不少岭南官员采取积极措施:如柳州官员柳宗元在任时:“柳人以男女质钱,过期不赎……则没为奴婢,宗元设方计,悉赎归之。”再如岭南节度使孔戣任职期间严禁买卖奴婢,就连京师权贵人家托孔戣买南人为奴婢,他都不受托。在岭南区域内禁绝卖女口。韩愈在潮州任职时,曾作多篇诗歌赞美他。在他的管理下“闾里相约不敢犯”。岭南官员打击买卖奴隶不仅可以打击地方豪强掠夺、买卖人口的恶劣行径,遏制奴隶制的发展,还促进了岭南地区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
在对少数民族治理的同时,部分官员注重汉文化的传播。随着汉文化的传播与当地文化的融合,岭南地区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同民族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形成新的社会认同。
历史资料的记载倾向于将岭南描绘为落后的蛮夷之地,但是如果总是囿于资料中一些负面的记载,便会很容易的关注到岭南原始、停滞的一面,忽视唐代岭南区域的发展与变化。实际上,唐朝作为统一的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统治者并没有放弃或者是疏忽对于岭南地区的治理,相反唐代对岭南地区经略与治理的力度前所未有,岭南这一区域变化也是十分剧烈的,这些变化从相关的奏议文中便能反映出来。
奏议中提到的唐朝在岭南区域实行独特的官员任命与管理制度、经济上设置市舶使管理,对待蛮夷实行“以夷制夷”“分化招抚”等治理措施为岭南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文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岭南地区在唐代治理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南方经济文化的重要中心,影响了后来的经济格局与社会发展。通过这些治理措施,唐代成功地将岭南地区纳入了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了民族团结与经济繁荣。
【原标题】唐代岭南地区的民族与社会治理——以《全唐文》中岭南相关奏议为中心
【作者】王荣倩,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
【频道编辑】周丽娜 莫群
【文字校对】华成民
【值班主编】刘龙飞 郭芳
【文章来源】《岭南文史》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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